发表机构: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HNPR—2026—04002
湘科发〔2026〕8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
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双向补助
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国家级、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我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决策部署,充分释放科技资源潜能,服务全社会创新创业,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共同研究制定了《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双向补助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26年2月5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湘科发〔2025〕143号)等文件精神,推进我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以下简称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双向补助(以下简称双向补助)工作,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的双向补助包括管理单位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后补助,企业、大学生创业团队(个人)等用户使用补助。
第三条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通过湖南省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共享平台)推进本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工作,双向补助工作的申请、受理等均依托省共享平台进行。
第四条 本细则所指的管理单位是科研设施和仪器所依托管理的法人单位,包括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等。
本细则所指的用户是利用省共享平台上的科研设施和仪器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等科技创新活动的企业、大学生创业团队(个人)等。
第五条 本细则所
主题分类:开放科学治理 发布时间:2026-02 地域:湖南省政策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