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完成第四次修正,正式增加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专利法》第五十条规定,专利权人自愿以书面方式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声明愿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并明确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标准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实行开放许可。专利开放许可有利于促进专利许可信息对接、提升专利许可谈判效率、降低专利许可的交易风险。
2022年5月1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在16个省市(北京、上海、山东、江苏、浙江、广东、湖北、陕西、天津、河北、辽宁、安徽、福建、河南、湖南、四川)开展试点工作,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和优势示范企业要按照试点工作方案主动配合开展试点工作,鼓励其他高校院所、中小企业等各方积极参与试点。
北京大学作为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及高等学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试点单位,持续试点开展专利开放许可工作。自2022年5月开始,北京大学明确开放许可合同内容与签订流程,通过专利分析统计主动发现和发布通知集中征集相结合的方式收集并整理了两批专利共98件参加开放许可项目,分十一批次开放,涉及集成电路、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化学、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人工智能等技术领域。GoOA团队根据已经开放的信息汇总整理如下。
以上专利也可通过“专利开放许可信息发布与交易服务平台(http://patentol.ctex.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