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n Science round-up: Embedding Open Science incentives in research systems

Time: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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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科学已成共识,但科研绩效评价的指挥棒仍高度依赖期刊影响与引文计数。

国际科学理事会(International Science Council)最新一期开放科学简报,引用研究数据联盟(RDA)下的“成果激励与学术贡献认定(Sharing Rewards and Credit,以下简称SHARC)”兴趣组工作指出:开放实践的制度性认可依旧不足,若不调整激励结构,“开放”容易停留在倡议层面。

一、调查的主要内容

SHARC兴趣小组对来自五大洲的230名研究人员进行了调查,主要结果包括:

  • 90% 的受访者表示熟悉开放科学概念

  • 63% 主要参与开放获取出版

  • 但参与预注册、开放同行评审等其他实践的人寥寥无几

  • 74% 了解FAIR原则(可发现、可访问、可互操作、可重用),但真正付诸实践的仅有三分之一

  • 超过50% 表示所在机构有正式的开放科学政策,但几乎没有人获得过实质性激励

二、症结何在?

问题的核心在于:学术评价体系依然以传统指标为王。 期刊影响因子、论文引用量仍是职称晋升、项目申请的主要衡量标准。开放科学虽然在理念上被广泛接受,但在实际的“指挥棒”面前,往往只能靠边站。

调查显示,85%的受访者所在机构缺乏正式的开放科学奖励机制。 只有法国、美国、荷兰、芬兰等少数国家的机构提供资金支持、奖项、徽章或其他形式的认可。

三、如何破局?

SHARC兴趣小组提出了一套系统性建议,针对不同主体给出了具体行动方案:

1.研究机构

  • FAIR数据、代码等产出纳入招聘、晋升和终身职位评审标准

  • 投资基础设施、培训和人员支持

  • 提供奖项、徽章、学术休假等实质性奖励

案例: 法国国家科研中心(CNRS)在绩效评估中只认可存入开放共享平台的成果;挪威NORCAM框架将开放科学实践明确纳入职业发展评估。


2.科研资助机构

  • 在资助中强制要求并财务支持开放科学实践

  • 将数据集、软件、预印本等视为"一等公民"级别的研究产出

  • 监督合规情况并透明报告资助成果

案例: 乌拉圭ANII在项目申请中设立专门的开放科学预算;帕金森病跨学科研究联盟(ASAP)要求受资助者在开放仓储中共享数据、代码、协议和关键材料。


3.学术出版商

  • 使用永久标识符(如ORCIDDOI

  • 强制要求适当引用和FAIR合规

  • 支持开放同行评审,采用CRediT等贡献者分类法

案例: PLOS的开放科学政策推动研究成果共享并监测合规情况;《美国博物学家(The American Naturalist)》设有专门的数据编辑确保FAIR合规。


4.政府决策者

  • 将开放科学纳入国家科学战略

  • 推动标准化和跨机构协调

案例: 法国和荷兰已将开放科学奖励结构嵌入国家科学政策。


5.研究人员个人

  • 使用ORCIDDOI提升可见度

  • 在简历和申请材料中追踪并引用开放科学产出

  • 参与徽章、大使等象征性认可机制


开放科学的推进,不能仅靠研究者的觉悟和情怀,更需要制度层面的系统性变革。当“开放”成为评价体系中真正有分量的指标,当共享数据和代码能像发表论文一样算数,开放科学才能从理想照进现实。正如调查所揭示的那样,没有激励机制的改变,开放永远只是一种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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